结论:全家人迁城镇后是否可以回本村承包土地,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户口是否迁出以及承包地是否被收回等情形。
- 若全家户口未迁出本村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只要全家户口仍在本村,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即便全家迁往城镇,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所以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本村土地。
- 若全家户口已迁出本村,但未变为非农业户口
- 此时全家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论上仍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不过,实际情况可能因地方政策而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出于土地管理和规划等方面的考虑,对户口已迁出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一定限制或调整。但总体而言,在法律层面,其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应被随意剥夺。
- 若全家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变为非农业户口
-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收回承包地。但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过,也有部分地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如果当地政策允许收回,那么全家就不能再回本村承包土地;如果当地政策不允许收回,或者承包方通过流转等方式继续维持土地承包经营关系,那么仍可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土地承包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