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行政诉讼案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3-31 行政纠纷

再审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从结构、内容、注意事项三个维度展开说明,确保您能清晰掌握撰写逻辑:

一、再审申请书的基本结构

再审申请书需包含以下核心部分,顺序不可颠倒:

  1. 标题:直接写明“行政再审申请书”,避免模糊表述;
  2.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若申请人为法人,需写明法定代表人及组织机构代码;
  3. 被申请人信息:行政机关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 原审法院信息:一审法院名称、案号、判决/裁定时间;
  5. 再审请求:明确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并写明具体诉求(如赔偿金额、行政行为撤销等);
  6. 事实与理由:这是核心部分,需围绕再审事由展开;
  7. 证据清单:列明支持再审的新证据及来源;
  8. 结尾:申请人签名、日期,并注明提交法院名称。

二、“事实与理由”部分的撰写逻辑(重点)

这是再审申请书的核心,需紧扣《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再审事由,常见事由包括:

  1. 证据问题

    • 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伪造或未经质证;
    • 示例:若原审未采纳您提交的关键监控录像,需说明该证据能直接证明行政行为违法,且未质证违反法定程序。
  2. 法律适用错误

    • 原判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 示例:若行政机关以“未取得许可证”为由处罚,但您实际已申请且行政机关未回复,原审未适用《行政许可法》中“默示批准”条款,属法律适用错误。
  3. 程序违法

    • 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如未依法送达、剥夺辩论权);
    • 示例:若原审未通知您参加庭审直接判决,需引用《行政诉讼法》第55条,说明程序违法导致实体权利受损。
  4. 行政行为违法

    • 行政行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明显不当;
    • 示例:若行政机关以“影响市容”为由强制拆除您的合法商铺,但未出具书面决定且未给予陈述申辩机会,属程序违法且滥用职权。

撰写技巧:

  • 每项事由需单独成段,并标注法条依据(如“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1条第X项”);
  • 避免情绪化表述,用“原审法院未审查……”“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等客观语言;
  • 若涉及多项事由,按“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实体违法”的逻辑顺序排列,增强说服力。

三、注意事项(避免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关键)

  1. 时效性: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可延长);
  2. 新证据要求: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需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原审未依法调取的证据”,需附证据说明;
  3. 避免重复申请:若曾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需说明本次申请的新事由或证据;
  4. 格式规范: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多份(按被申请人数量+1份准备),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

示例片段(事实与理由部分):
“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被申请人提交的《现场检查笔录》中,检查人员签名与执法证编号不符,且未附执法记录仪视频,无法证明检查程序合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1条第(三)项,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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