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由什么部门制定-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31 行政纠纷

罚款的制定部门根据罚款的性质和适用领域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为行政处罚罚款和司法领域罚款两大类,具体如下:

  1. 行政处罚罚款的制定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其设定权限如下: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设定新的行政处罚种类或提高罚款限额。

具体执行部门:行政处罚罚款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如市场监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1. 司法领域罚款的制定部门
    在司法程序中,罚款的设定和执行与行政处罚不同,主要涉及以下情形:
    • 刑事诉讼中的罚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属于刑罚的一种,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
    • 民事诉讼中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如伪造证据、暴力阻碍执行等),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
    • 行政诉讼中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具体执行部门:司法领域的罚款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情形作出裁定并执行。

总结:罚款的制定部门取决于其性质——行政处罚罚款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由行政机关执行;司法领域罚款(如罚金、诉讼罚款)由刑法或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若您对具体领域的罚款规定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