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每月偷税漏税一千多,有十年,会怎样处理”的问题,这涉及到较为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行为。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每月偷税漏税一千多元,持续十年,那么累计的偷税数额将相当可观。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此外,税务机关在发现偷税行为后,会依法进行税务稽查,并追缴不缴、少缴的税款。对于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除追缴税款外,还会处以不缴、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立即停止偷税漏税行为,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同时,您也应该认识到偷税漏税的严重性,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今后依法纳税。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