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申请法院调解怎么写-魏修立律师|法行宝
2026-03-26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纠纷申请法院调解时,调解申请书的核心内容应围绕双方基本情况、争议焦点、调解请求及事实理由展开。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框架:

1. 文书标题与格式

  • 标题为“调解申请书”,需注明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并明确请求调解的法院名称。
  • 示例开头:
    
     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被申请人:李四,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进行调解。
    

2. 事实与理由部分

  • 同居关系说明:需明确双方同居起始时间、是否办理结婚登记(若未登记需强调同居关系性质),并简要描述共同生活情况。

  • 争议焦点:需分项列明争议内容,如财产分割(房产、存款、债务等)、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等。

  • 调解请求依据: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说明调解请求的合法性。例如:

    • 财产分割:若同居期间购置房产,可引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2条,主张按出资比例或共同共有处理;
    • 子女抚养: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强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提出抚养费计算标准(如月收入的20%-30%)。
  • 示例内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X月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一套(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并育有一子张某某(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
     申请人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被申请人应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应按出资比例分割。为避免诉讼对子女造成伤害,现申请法院组织调解,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
    

3. 结尾与落款

  • 需写明“此致”及具体法院名称,并由申请人签名、注明日期。
  • 示例结尾: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三
     XXXX年XX月XX日
    

4. 注意事项

  • 证据准备:调解申请书需附证据清单(如房产证、子女出生证明、共同债务凭证等),以支持调解请求;
  • 调解优势说明:可在申请书中强调调解的灵活性(如可约定分期支付抚养费、财产折价补偿等)及对子女成长的保护作用;
  • 法院程序衔接:若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转入诉讼程序,需做好应诉准备。

若需进一步优化文书内容或了解具体程序,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