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孔纯龙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婚姻家庭

赠与行为在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主要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形:

一、任意撤销权

适用条件:

  • 时间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权利转移”通常指的是动产完成交付,不动产完成登记。例如,甲承诺赠送乙一台电脑,在未实际交付前,甲有权撤销该赠与。
  • 例外情况: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公证增强了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便不得随意撤销。
    • 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对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同样不得任意撤销。这类赠与承载着特殊的社会责任和意义。

二、法定撤销权

适用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暴力、恶意诽谤等行为,给赠与人或其近亲属造成严重损害。这里的“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若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如子女对父母),但拒绝履行该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受赠人需履行的特定义务,而受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例如,附条件的赠与中,受赠人未达成学业目标或未按约定使用赠与物。

时间要求: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求赠与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情况变化。

三、穷困抗辩权(特殊情形下的撤销)

适用条件: 赠与合同订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已履行的部分通常不可请求返还,除非受赠人存在恶意。

处理方式: 赠与人需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此权利,并需提供经济状况恶化的证明。例如,赠与人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剧增,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此时可主张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四、其他特殊情形

  1. 欺诈、胁迫:若赠与因受赠人欺诈、胁迫而订立,赠与人可主张撤销。例如,受赠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赠与人作出赠与意思表示,赠与人有权撤销该赠与。
  2. 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实施的赠与行为,赠与人有权请求撤销。例如,赠与人误将珍贵文物当作普通物品赠与他人,后发现真相的,可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后果: 赠与行为被撤销后,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若受赠人已对赠与财产进行处置导致其价值减损,双方应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返还问题。

总结与建议: 赠与行为的撤销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并依法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赠与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