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写具状人还是起诉人-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在诉状中,应当填写“具状人”而非“起诉人”,且“具状人”应明确为提起诉讼的原告。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具状人”的定义与角色:

    • “具状人”指的是提交诉状的人,在法律程序中,这一角色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并请求法院给予救济的一方承担,即原告。原告需对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被告的侵害或与被告发生了特定的法律关系争议。
  2. “具状人”的填写要求:

    • 基本信息:起诉状应当详细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是识别原告身份和确定诉讼主体资格的重要依据。
    • 原告地位:在填写起诉状时,“具状人”一栏必须明确填写原告的基本信息,以体现其作为诉讼主体的地位。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诉讼,无论案件性质如何。
    • 代理人角色:虽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但起诉状中的“具状人”一栏仍应填写原告的信息,而非代理人的信息。代理人仅在诉讼过程中代表原告进行各项活动,并不取代原告的诉讼地位。
  3. 不同类型诉讼中“具状人”(原告)的常见情形:

    • 民事诉讼:通常是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认为另一方违约并提起诉讼时,该方即为“具状人”。
    • 行政诉讼:一般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某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时,该企业即为“具状人”。
    • 刑事自诉案件:特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某些特定刑事犯罪(如侮辱、诽谤罪)中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此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即为“具状人”。
  4. 实例说明:

    •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起诉状的“具状人”一栏均应填写原告的名字及基本信息。例如,在一份离婚起诉状中,“具状人”一栏会明确填写提出离婚诉讼的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法律建议:

  • 在填写诉状时,务必确保“具状人”一栏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体现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
  • 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书写和提交起诉状,虽然起诉状的撰写工作可能由代理人完成,但在“具状人”一栏仍应由原告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按上述规定操作)。
  • 在准备诉状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填写不当而影响诉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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