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根据什么收取-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诉讼费的收取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根据案件类型及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有所不同,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以下是对诉讼费收取规则的详细归纳:

一、案件受理费的收取标准

  1. 财产案件:
    • 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标的金额范围(元) 收费标准(%)
不超过10,000 50
超过10,000至100,000 2.5
超过100,000至200,000 2
超过200,000至500,000 1.5
超过500,000至1,000,000 1
超过1,000,000至2,000,000 0.9
超过2,000,000至5,000,000 0.8
超过5,000,000至10,000,000 0.7
超过10,000,000至20,000,000 0.6
超过20,000,000 0.5
  • 示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则诉讼费计算为:50元(1万元以下部分)+ 22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 200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 15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 5800元。
  1.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侵害人格权案件(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3. 劳动争议案件:

    • 每件交纳10元。
  4. 行政案件: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5. 管辖权异议案件:

    •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申请费的收取标准

  1. 申请执行费:

    •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 申请保全措施费: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 其他申请费:

    • 依法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破产等案件,也有相应的收费标准,如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等。

三、其他费用

  1.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 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或法律文书:

    • 当事人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实际成本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并代为收取。

四、诉讼费的减免与缓交

  1. 减免情形:

    •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2. 缓交情形:

    • 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 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总结:诉讼费的收取规则复杂且细致,具体金额需根据案件类型及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综合计算。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建议咨询法院立案庭或直接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诉讼费核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