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诈骗罪的询问通知书怎么写-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24 刑事辩护

公安局在办理诈骗罪案件时,出具的询问通知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1. 标题与编号
    标题明确为“询问通知书”,下方标注文书编号(如“X公(刑)询通字〔202X〕XX号”),确保文书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2. 受送达人信息
    写明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及联系方式,确保通知准确送达。若被询问人为单位,需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

  3. 案件基本信息
    简要说明案件性质(如“涉嫌诈骗罪”)、案件编号及立案时间,例如:“我局正在办理的XX诈骗案(X公(刑)立字〔202X〕XX号)”。

  4. 询问目的与法律依据
    明确询问目的(如“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并引用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说明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传唤被询问人配合调查。

  5. 询问时间与地点
    具体写明询问的日期、时间(精确至分钟)及地点(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被询问人确认。

  6. 权利义务告知

    • 权利:告知被询问人有权委托律师陪同、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并签名确认。
    • 义务:强调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需承担法律责任(引用《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条款)。
  7. 法律后果提示
    明确告知若被询问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引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并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8. 落款与盖章
    文书末尾由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注明出具日期。

示例模板:

X公(刑)询通字〔202X〕XX号  
被询问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我局正在办理的李四诈骗案(X公(刑)立字〔202X〕XX号),需你于202X年XX月XX日XX时到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室接受询问,配合调查。  

**权利义务告知**:  
1. 你有权委托律师陪同询问;  
2. 你必须如实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证据需承担法律责任;  
3. 询问结束后,你有权核对笔录并签名确认。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我局将依法强制传唤。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XX市公安局XX分局(盖章)  
202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 文书需使用公安机关统一制式纸张,内容打印清晰,避免手写涂改;
  • 送达时需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若拒签可留置送达并注明情况;
  • 询问时间应合理,避免在深夜或休息日无故传唤,除非紧急情况。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案件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