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交通费的认定和计算-晏小兵律师|法行宝
2026-03-23 交通事故

结论前置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交通费的认定和计算主要遵循实际发生、合理必要的原则,需凭正式票据进行,且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以下是对交通费认定和计算的详细阐述:

一、交通费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交通费在内的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十二条也明确指出,交通费应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且应以正式票据为凭。

二、交通费计算的原则

  1. 实际发生原则:交通费必须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这意味着,只有与就医或转院治疗直接相关的交通费用才能得到赔偿。
  2. 合理必要原则:选择的交通工具和方式应符合经济、合理的标准。例如,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但在伤情严重、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选择出租车或救护车等也是合理的。
  3. 凭证为依据原则:所有交通费用均应以正式票据为凭,如公共交通票据、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等。无正式票据的交通费用,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三、交通费计算的具体方法

  1. 确定正式票据:

    • 受害人需提供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正式票据。
    • 票据应注明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以便与就医或转院治疗的情况进行核对。
  2. 核实就医信息:

    • 票据所显示的时间应与受害人就医、转院的时间相吻合。
    • 就医地点应与医疗机构的地址一致。
    • 人数限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一般以一至二人为宜。
    • 次数应与就医记录上的就诊次数相符。
  3. 计算实际费用:

    • 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正式票据上的金额相加,得出总交通费用。

四、特殊情况下的交通费计算

  1. 转院治疗:

    • 若受害人需要转院治疗,且转院是经医疗机构建议或证明的,那么转院过程中的交通费用,包括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以及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均应纳入赔偿范围。
  2. 异地就医:

    • 若受害人需要到外地就医,且外地就医是必要的,那么除考虑交通费用外,还可能涉及住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此时,受害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外地就医的必要性,以便在主张赔偿时得到法院的支持。
  3. 紧急情况下的非正规交通:

    • 在紧急情况下,如受害人伤情严重需要立即送医,可能无法及时获取正规交通工具的票据。此时,只要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急救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应得到认定。

五、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某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多次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和复查。在此过程中,受害人选择了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车作为出行方式,并保留了相应的票据。在主张交通费赔偿时,受害人应提供这些票据作为证据,并确保票据上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与就医记录相符。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这些票据和就医记录来核实交通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据此作出判决。

六、建议与总结

  1. 保留票据:受害人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应妥善保留所有与交通相关的正式票据,以便在主张赔偿时提供证据。
  2. 及时就医:受害人应及时就医并接受治疗,避免因延误治疗而导致交通费用增加或无法得到赔偿。
  3. 咨询律师:若受害人在交通费认定和计算方面存在疑问或争议,可以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交通费的认定和计算是一个细致且重要的工作。受害人应遵循实际发生、合理必要、凭证为依据的原则,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主张赔偿时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