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作为诉讼代理人时,申请书的核心要点及模板如下:
明确法律依据与身份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近亲属(包括配偶)可基于当事人授权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书需首先说明配偶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附结婚证复印件),并明确其代理权限范围(如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后者需列明具体事项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
申请书核心内容结构
需附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示例模板(以离婚纠纷为例):
诉讼代理人授权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XXXX。
被申请人:李四,女,1982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同上。
申请事项:
申请人张三因与被申请人李四离婚纠纷一案,现委托配偶王五(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作为本案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无法亲自参与诉讼程序,配偶王五对本案事实充分了解且具备法律知识,特申请其作为诉讼代理人以维护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三
2023年XX月XX日
如需进一步调整代理权限或补充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