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细节综合判断,但通常可能存在以下两种责任认定方向,具体需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下为详细分析:
1. 若对方存在“未让行”的过错行为,对方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若对方主车道车辆未履行让行义务(例如未减速观察、未让行您所在方向的绿灯车辆),直接导致碰撞,则对方可能因“未让行”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关键点:需证明对方未履行让行义务(例如路口监控、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等证据)。
2. 若您存在“未确保安全”的过错行为,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即使您是绿灯通行,仍需履行“安全驾驶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例如:
3. 特殊情形:对方“闯红灯”或“故意碰撞”
建议行动步骤
总结:责任划分需以交警调查为准,但核心逻辑是“过错比例原则”——谁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谁承担更多责任。若有进一步细节(如对方是否让行、您是否减速等),可补充说明,我会为您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