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小三在老公公司上班,如何把钱要回来”这一问题,核心前提是存在婚外情关系且对方在配偶公司工作,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或不当获取的情况。以下是分情况说明及建议:
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若“小三”通过不正当手段(如虚构业务、虚报费用)从公司获取资金,或您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如转账、购买资产),您可主张:
若涉及公司财产被侵占
若“小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如伪造报销、挪用公款),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您可:
若涉及重婚或同居关系
若对方与您丈夫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虽刑事追责需以“公开同居”为要件,但民事上您可主张:
行动建议:
温馨提示:处理此类问题需兼顾法律与情感,建议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方案,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