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土地确权后把女儿户口迁回来是否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前提的。如果您的女儿在土地确权后将户口迁回,并且她仍然具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那么她是有资格继续承包土地的。
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具体分析:
承包期内政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意味着,在承包期内,除非有特殊情形(如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并且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
新增人口承包地问题:
- 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出生人口和户口迁入人员,政策上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意味着,新出生人口和户口迁入人员的生活原则上由所在户的原有承包地负责保障。
- 但是,如果发包方有机动地、新开垦土地或依法收回的土地等,这些土地可以优先用于解决新增成员的承包地问题。
您女儿的具体情况:
- 如果您的女儿在土地确权后将户口迁回,并且她仍然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那么她应当享有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同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如果发包方有机动地或新增土地,她有权要求分配相应的承包地。如果没有机动地或新增土地,她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来获得耕地。
实际操作建议:
- 建议您先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情况。
- 如果您的女儿符合分配承包地的条件,但发包方拒绝分配,您可以向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寻求帮助和咨询。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后把女儿户口迁回来,如果她仍然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那么她是有资格继续承包土地的。但具体能否分配到承包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