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签保密协议-陈思文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公司事务

在探讨何时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时,我们可以从两个主要维度来考虑:一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境,二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境。

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境

  1. 向境外或境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提供国家秘密:

    • 当机关、单位需要与境外或境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进行交往与合作,并涉及提供国家秘密时,必须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经过有关机关审查批准。
    • 在此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间保密协定或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提供的国家秘密事项及理由、承担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
  2. 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

    • 随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机关、单位可能任用、聘用境外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这些人员在工作中确需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审查批准。
    • 机关、单位应与这些经批准知悉国家秘密的境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并明确协议的法律效力、违约责任等。

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境

  1. 与内部关键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 企业通常针对掌握核心商业秘密的关键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如高层管理者、技术研发人员、高级营销人员、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以及高管秘书人员等。
    • 保密协议应明确需要知悉的商业秘密事项、承担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以确保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2. 脱密期与保密协议:

    • 对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企业可以与其约定脱密期,但脱密期不能是企业单方面的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协议明确。
    • 脱密措施只能针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脱密期间,员工的各项待遇与原岗位不应有明显差距。
  3. 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的结合:

    • 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员工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时,约定员工在工作或离职后的一段时间里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
    • 竞业限制协议通常与保密协议相结合,以确保员工在离职后仍能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协议应明确竞业的认定、期间、对象、补偿等条款,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

签订保密协议的情境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交往与合作、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以及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而与内部关键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结合竞业限制协议。在这些情境中,保密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