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谈话函询后能否立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谈话函询的结果以及后续的调查核实情况。
首先,谈话函询是各级纪委监委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它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谈话函询的目的在于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这样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在谈话函询过程中,如果被反映人能够如实说明问题,且问题属于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那么通常不会直接立案。组织可能会根据谈话函询的结果,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或者了结反馈。
然而,如果谈话函询后发现被反映人存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且这些线索比较具体、具有可查性,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那么组织就会根据这些线索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核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判明和掌握了问题线索的真假、虚实和大小,且确实存在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情况,那么就会决定立案审查。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谈话函询后虽然不能完全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但也无法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且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这类线索可能会被暂存。但一旦条件成熟或者被反映人出现新的问题线索,组织就会重新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包括是否立案审查。
综上所述,谈话函询后能否立案,主要取决于谈话函询的结果以及后续的调查核实情况。如果谈话函询后发现被反映人存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且这些线索具有可查性并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那么就会立案审查。反之,则不会直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