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牟利为前提转发别人的视频算侵权吗-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6-03-17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

  1. 不以牟利为前提转发别人的视频,若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则不构成侵权;
  2. 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符合合理使用条件,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也可能构成侵权。

详细分析:

一、不构成侵权的情形(合理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其他符合合理使用条件的情形,如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图书馆等机构的陈列或保存需要等。

举例说明:如果你转发一个视频是为了个人学习或研究,且没有对该视频进行任何修改或用于商业目的,同时注明了原作者和来源,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侵权。

二、构成侵权的情形

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符合合理使用条件,转发视频也可能构成侵权。这主要涉及到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

  •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 具体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如上传至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使公众能够下载、浏览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举例说明:如果你未经视频原作者许可,将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供公众下载或浏览,即使你没有从中牟利,也可能构成对原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三、建议措施

  • 确认版权归属:在转发视频前,务必确认视频的版权归属,并尽可能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 避免未经授权的剪辑或修改:不要对视频进行未经授权的剪辑、修改或用于商业目的,以免触犯法律。
  • 注明原作者和来源:转发时应注明原作者和来源,尊重原作者的权益,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总结:转发视频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考虑转发行为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条件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行事,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对某个具体视频的转发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