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软件发生关系怎么追究人-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婚姻家庭

在相亲软件认识后发生关系,能否追究对方责任需分情况讨论,核心判断标准在于是否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强迫行为或是否涉及其他违法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 若发生关系时存在强迫行为(如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需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固定证据(如身体伤痕、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关键点:需证明发生关系时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强迫行为,而非自愿。

  2. 若发生关系时双方自愿,但事后一方反悔或存在其他纠纷(如金钱往来、欺骗感情等)

    • 民事层面:自愿发生关系本身不构成违法或侵权,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但若对方以虚假身份(如冒充单身、隐瞒婚姻状况)欺骗感情,导致财产损失(如转账、赠与财物),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撤销赠与或要求返还财产,但需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故意。
    • 刑事层面:若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如以结婚为名索要大额钱财后消失),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报警处理。但单纯“欺骗感情”不构成犯罪。
  3. 若发生关系时一方未满14周岁(无论是否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此时需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行动建议:

  • 若怀疑存在强迫或欺诈行为,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伤痕照片等)并报警;
  • 若仅为情感纠纷或自愿行为,法律通常无法介入,但可通过协商或心理疏导解决;
  • 若涉及未成年人,必须立即报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提示:法律对性行为的认定以“自愿”为核心,若发生关系时双方均成年且自愿,事后反悔一般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