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管理新规-罗艺允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经济纠纷

关于您提到的“网贷逾期管理新规”,目前并没有直接以“网贷逾期管理”为名的专项新规出台,但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金规〔2025〕9号),其中涉及到了与网贷逾期管理紧密相关的内容,这些规定对于规范网贷市场、保护借款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相关要点:

一、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基本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这意味着,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时,需要有统一的管理机制,确保权责清晰,风险可控,定价合理,避免盲目扩张。

二、合作机构管理

  1. 准入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审慎制定准入标准,有效实施尽职调查,从严审批。这有助于筛选出合规、有实力的合作机构,降低业务风险。

  2. 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更新调整。这有助于增强透明度,让借款人了解合作机构情况,同时也有助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3. 合作协议:商业银行总行应当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签订要素完整、分工清晰、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含相关规定,如不得设定审批通过率下限等,以保护借款人自主评审贷款的权利。

三、风险管理与定价

  1. 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审慎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对银行整体助贷业务加强管理,并针对不同平台、不同产品的规模、增速、集中度、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实施严格管理。这有助于银行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

  2. 风险定价:商业银行应当开展差异化的风险定价,推动贷款利率、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情况相匹配。这有助于确保借款人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定价导致市场失衡或借款人负担过重。

四、借款人权益保护

  1. 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相关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等。这有助于借款人了解贷款详情,做出明智的决策。

  2. 禁止额外收费:除已披露的息费项目外,商业银行及合作机构不得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费用。这有助于保护借款人免受不合理收费的侵害。

  3. 贷后催收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贷后催收管理,发现存在违规催收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等措施。这有助于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暴力催收等不当行为。

五、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

该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这意味着,在未来的网贷市场中,这些规定将广泛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有助于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没有直接以“网贷逾期管理”为名的专项新规,但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涉及到了与网贷逾期管理紧密相关的内容。这些规定对于规范网贷市场、保护借款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