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属于侵财类犯罪吗-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5-13 刑事辩护

合同诈骗罪属于侵财类犯罪。

合同诈骗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里,被明确表述为一种独立的犯罪类型——侵犯财产罪。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签署以及执行各类合法合规的合同时,当事人蓄意利用虚假事实、隐瞒核心关键信息等手段,误导并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从而实现自身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等方面,这些行为特点与侵犯财产罪的基本定义相吻合。因此,合同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个重要分支和表现形式。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应的刑罚,其中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一规定进一步印证了合同诈骗罪属于侵财类犯罪的性质。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不仅从其行为特点上与侵犯财产罪相符,而且在法律条文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确认合同诈骗罪属于侵财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