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本人不会写怎么办-马颖秋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婚姻家庭

结论前置:当立遗嘱人不会写字时,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订立有效的遗嘱,具体方式包括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法律要求和操作要点,下面我将从这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代书遗嘱

  1. 定义与法律要求:
    •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若遗嘱人不会签名,可以按手印代替,同时需确保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手印清晰可辨。
  2. 操作要点:
    • 选择符合条件的见证人,他们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 由一名见证人根据遗嘱人的意愿代书内容。
    • 遗嘱人按手印确认,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亲自签名并注明日期。

打印遗嘱

  1. 定义与法律要求:
    •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 操作要点:
    • 见证人需全程参与,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以防篡改。

录音录像遗嘱

  1. 定义与法律要求:
    • 录音录像遗嘱是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此方式下无需传统意义上的签名。
  2. 操作要点:
    • 使用清晰的录音录像设备。
    • 在见证人的监督下,遗嘱人清晰表述遗嘱内容。
    • 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明确说出自己的姓名或展示肖像,并记录具体日期。

口头遗嘱

  1. 定义与法律要求:
    •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 操作要点:
    • 确保处于真实的危急情况,如生命垂危、面临自然灾害等。
    • 在见证人的见证下,遗嘱人口头表述遗嘱内容。
    • 一旦危急情况解除,且遗嘱人能够采用其他形式立遗嘱,原口头遗嘱即失效。

公证遗嘱

  1. 定义与法律要求:
    • 公证遗嘱是由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遗嘱人即使不会签字或签名有困难,也可以盖章或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并由公证人员记录在案。
  2. 操作要点:
    • 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 公证员审查核实遗嘱内容,记录遗嘱人口述内容。
    • 如遗嘱人不能签字且无印章,可按手印确认,公证人员提取全部指纹存档。

其他注意事项

  • 遗嘱人资格: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遗嘱内容: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遗嘱变更与撤销:变更或撤销遗嘱时,应采用与设立遗嘱相同或更具效力的形式进行。

综合建议:无论采用哪种遗嘱形式,都应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果你在订立遗嘱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