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且驶入自行车道的处罚,需根据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及地区规定综合判断,常见处罚情形如下:
若属于“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若机动车驶入自行车道,通常按“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处罚,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具体金额因地而异,如北京罚200元、上海罚100元),不扣分。
若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逆行、压线等)
若驶入自行车道时伴随逆行、压实线、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可能叠加处罚。例如:
非机动车驶入自行车道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若为非机动车(如电动车、自行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如逆行、横穿马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警告或罚款5元以上50元以下;若拒绝接受处罚,可能扣留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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