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加速到期由谁提出-季炎平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公司事务

关于您提出的“出资加速到期由谁提出”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公司法中股东出资义务的重要法律问题。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出资加速到期可以由以下主体提出:

  1. 公司本身:

    • 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是因为,公司作为债务人,其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要求股东提前出资,可以充实公司的实收资本,有利于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清偿债务。
  2. 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

    • 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已到期的债权人作为公司的实际交易对手,其债权能否得到清偿直接关系到其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债权人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催缴权。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提前缴纳未届期的出资额,以弥补公司的实收资本,从而增加公司清偿债务的能力。

出资加速到期的具体情形:

  • 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出资加速到期通常适用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经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形。
  • 此外,如果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延长股东的出资期限以逃避债务,债权人也有权要求股东按原来约定的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即出资加速到期。

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效果:

  • 当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时,股东应提前向公司缴纳出资。这些出资将采取入库原则,即先由公司收取并管理,然后由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股东不得将提前缴纳的出资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确保各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清偿。

综上所述,出资加速到期可以由公司本身或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提出。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利用期限利益逃避债务,并维护公司法的公平、公正。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