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98万能否取保-李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刑事辩护

关于诈骗罪涉案金额98万能否取保的问题,结论是:能否取保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但涉案金额98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取保难度较大,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以下从法律标准、实务操作、关键影响因素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标准: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取保限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关键矛盾点:涉案98万已达“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法定刑起点为十年有期徒刑,属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此时,取保的核心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但实务中,司法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极为严格,尤其是涉及巨额财产犯罪的案件。

二、实务操作:司法机关对巨额诈骗案取保的审慎态度

  1. 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倾向性:
    司法机关通常认为,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继续实施犯罪、串供、毁灭证据、威胁证人等风险。例如,若嫌疑人曾有同类犯罪前科,或案发后转移、隐匿财产,取保申请被驳回的概率极高。

  2. 退赃退赔的缓冲作用:
    若嫌疑人或家属能积极退赔全部或大部分赃款,可显著降低“社会危险性”。实务中,退赔比例越高、速度越快,取保可能性越大。但需注意:退赔不等于“免罪”,仅是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且需以“自愿”为前提,避免被认定为“胁迫退赔”。

  3. 认罪认罚与取保的关联性:
    若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司法机关可能酌情考虑取保。但“数额特别巨大”案件中,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有限,需结合其他情节(如自首、立功)综合评估。

三、关键影响因素:哪些情况可能突破“数额限制”?

  1. 从犯或作用较小:
    若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仅提供技术支持、转账帮助),且未直接参与诈骗核心环节(如虚构事实、诱骗转账),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从犯的法定刑可能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取保可能性大幅增加。

  2. 自首或立功情节: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立功可减少20%-50%。若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或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线索,可能被认定为“社会危险性较低”,从而取保。

  3. 特殊身体状况或家庭情况:
    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需长期治疗,或系家中唯一抚养人(如未成年子女、患病老人),司法机关可能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取保,但需提供医疗证明或社区证明等材料。

四、行动建议:如何提高取保成功率?

  1. 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律师可会见嫌疑人,全面了解案情(如是否从犯、是否有自首情节),并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论证“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理由(如退赔意愿、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等)。

  2. 积极退赔并固定证据:
    与被害人协商退赔方案,尽量一次性退赔并签订《谅解书》。退赔时需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账户进行,避免直接与被害人交易引发“胁迫”争议。

  3. 准备“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
    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评价、工作证明、医疗证明等,证明嫌疑人无再犯可能,且取保后不会逃避诉讼。

最后提醒:诈骗罪98万的案件,取保需“天时地利人和”——案情本身存在从犯、自首等减轻情节,嫌疑人积极退赔认罪,且司法机关认为“社会危险性可控”。若您或家属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尽快携带案卷材料与我面谈,我将结合具体证据制定取保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