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同意收养声明怎么写-谭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婚姻家庭

子女同意收养声明需由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本人签署,明确表达同意被收养的意愿,并由监护人见证或公证机构公证。 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模板:

一、核心要点

  1. 主体资格:根据《民法典》第1093条,被收养人需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第1104条)。
  2. 形式要求:声明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建议由子女亲笔签名或按手印;若子女无法书写,可由监护人代签并注明原因,同时附子女按手印确认。
  3. 内容要素:需包含子女身份信息、收养人信息、明确同意被收养的表述,以及声明日期。

二、模板示例

子女同意收养声明书
本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被收养人XXX(拟被收养人姓名)的生父/生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现就XXX(拟被收养人姓名)被XXX、XXX(收养人姓名)收养一事,声明如下:

  1. 本人确认:XXX(拟被收养人姓名)已年满八周岁,自愿同意被XXX、XXX(收养人姓名)收养,并明确表示愿意与其共同生活。
  2. 无胁迫承诺:本声明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情形。
  3. 法律效力: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可撤销。

声明人(子女签名/按手印):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监护人确认(若子女无法签署):
本人XXX(监护人姓名)作为XXX(子女姓名)的法定监护人,确认其同意被收养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代为签署本声明。
监护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1. 公证增强效力:建议对声明书进行公证,以证明签署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构可协助起草声明书)。
  2. 收养登记必备: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时需提交“送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法定监护人关于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若子女年满八周岁,需附其同意声明)。
  3. 特殊情形处理:若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结合其认知能力判断其同意是否有效;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下),则无需其同意,但需生父母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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