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那哪些条款是对妇女保障权益的规定-彭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婚姻家庭

《民法典》中有多项条款对妇女权益进行了保障,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条款及其解释:

  1. 禁止性骚扰条款

    • 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解释:这一条款明确禁止了性骚扰行为,并规定了受害者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要求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这有助于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学习环境中的安全。
  2. 禁止家庭暴力条款

    • 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解释:这一条款明确禁止了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是妇女在家庭中常面临的问题之一,此条款为妇女提供了法律保护,使她们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能够寻求法律援助。
  3. 离婚时经济帮助条款

    • 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解释:这一条款规定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有助于保障妇女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特别是那些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的妇女。
  4. 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条款

    • 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解释:这一条款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并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有助于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防止她们因经济地位较低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5. 保护妇女在继承中的权益条款

    • 条款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以及后续条款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规定,均体现了对妇女继承权益的保护。
    • 解释:这一条款明确了继承权男女平等,打破了传统观念中男性继承优先的偏见。后续条款则进一步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则,确保妇女在继承中能够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益。

总结与建议:

《民法典》中的这些条款为妇女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涵盖了禁止性骚扰、禁止家庭暴力、离婚时经济帮助、保护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以及继承中的权益等多个方面。如果你作为妇女在面临相关问题时,可以依据这些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彭小波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