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10%免赔”条款的合法性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若属于“绝对免赔率”且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则合法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保险公司需对免责条款(包括绝对免赔率)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即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解释条款内容、法律后果,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若保险公司能证明已尽到该义务(如保单中加粗提示、投保人签字确认等),则“10%免赔”条款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可按约定免赔10%。
若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则条款不生效
若保险公司仅在保单中笼统标注“免赔10%”,但未通过加粗、单独提示等方式引起投保人注意,或未口头解释条款含义,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未生效。此时,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全额赔付,不得主张免赔。
特殊情形:法定免赔或行业惯例的例外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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