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费什么时候交”这一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我给出以下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应在立案时预交。具体而言,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需要预交诉讼费用。若逾期不交,或者未按规定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并且原告在7日内既未预交又未提出缓交申请的,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的负担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来说,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应及时关注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诉讼费用,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