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若犯罪嫌疑人已实际存在犯罪记录(如被法院判决有罪),则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必然无法通过;若其犯罪记录尚未被确认(如未被起诉、未被判决有罪),理论上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政审是否通过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犯罪嫌疑人已被确认有犯罪记录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犯罪记录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行为。若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决有罪(如被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等),则其犯罪记录已形成,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此时,政审环节因存在明确犯罪记录,必然无法通过。
法律依据:
2. 犯罪嫌疑人未被确认有犯罪记录的情形
若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阶段(如被刑事拘留、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如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法院尚未作出有罪判决,则其犯罪记录尚未形成。此时,公安机关可依据现行规定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政审是否通过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3. 特殊情形:犯罪记录被封存
若犯罪嫌疑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其犯罪记录应当依法封存。此时,公安机关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证明,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政审单位通常无法获取封存记录,因此可能通过政审,但需结合具体单位要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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