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描述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需结合具体细节判断,但初步分析存在两种可能性:1. 若您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可能不构成诈骗;2. 若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则可能构成诈骗。以下从法律定义、构成要件、实务判断三个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诈骗罪的核心是“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键点:诈骗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欺骗行为”两个要件。若您收钱时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例如因临时有事无法赴约,且计划退款),则不构成诈骗;但若您从一开始就无履行意愿,通过收钱不赴约的方式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
二、构成要件分析:需同时满足“欺骗行为+非法占有目的”
欺骗行为:您是否通过虚构事实(如谎称已出发、已到约定地点)或隐瞒真相(如未告知无法赴约的真实原因)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交付财物?
非法占有目的:您是否从一开始就无履行意愿,且无退款计划?
三、实务判断:金额与情节是关键
四、风险提示与建议
最后提醒:嫖娼本身是违法行为,即使您未赴约,对方也可能因涉嫌嫖娼受到治安处罚。建议您今后远离此类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