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的条件及要求是一个相对复杂但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再审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再审,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有新的证据:即再审申请人以前不知道或无法取得的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

    • 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 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或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
  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包括引用法律条文错误、适用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的规定等。

  4. 审判程序不合法: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

  5. 其他情形: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

二、特殊案件的再审申请

  1. 调解书: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这类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有以下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申请再审的材料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具体包括:

  1. 再审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2.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 新证据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五、申请再审的审查与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相关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再审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 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3. 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了解申请再审的条件及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