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第一监护人是谁-郑素洁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是谁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这意味着,从孩子出生之日起,父母就天然地成为了其监护人,承担着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这种监护职责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才会终止。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他们离婚,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父母双方仍然都保留着监护人的身份和职责。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比如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个顺序是:首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无法担任,那么由兄、姐担任;如果兄、姐也无法担任,那么最后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如果确实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那么监护人将由民政部门担任,或者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以您提到的仙桃法院审理的案例为例,壮壮的母亲去世,父亲因智力残疾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祖父母也已去世,外祖父母年事已高无监护能力,其他亲属也均无监护能力且主动放弃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仙桃民政局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壮壮的监护人变更为民政局,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予以了支持。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