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别人找你玩住酒店不住是否需要登记”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的是暂住登记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市、县暂住一定期限的,通常需要进行暂住登记。然而,这一规定有一个重要的例外情况,即当公民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时,他们按照旅馆业的相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即可,无需再额外办理暂住登记。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是来您所在的城市游玩,并且选择住在酒店里,那么他们只需要按照酒店的要求进行住宿登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即可。这种情况下,他们不需要再额外去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进行暂住登记。
但如果您的朋友选择不住酒店,而是住在您家里或者其他非旅馆业的住所,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他们在该地暂住一定期限(具体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则应当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申报时,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住所证明等相关材料。
总的来说,是否需要登记主要取决于您朋友的住宿选择以及暂住地的具体规定。如果住在酒店,则按照酒店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即可;如果不住酒店,且暂住时间较长,则可能需要申报暂住登记。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