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父母亲残疾,虚18岁的孩子是否可以做监护人”,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虚18岁(即未满18周岁)的孩子本身是不具备成为监护人的法律资格的。在法律上,监护人通常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未满18周岁的孩子通常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无法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接下来,我们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父母亲残疾且无法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那么孩子可能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范畴。根据相关政策解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等情形,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等情形的儿童。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父母确实因为残疾无法履行监护责任,那么应该考虑由其他具备监护能力的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等)来担任监护人。如果这些亲属也无法担任监护人,或者没有合适的亲属可以担任,那么可以考虑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来指定监护人,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由具备监护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来担任监护人。
总结来说: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