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能不能取保候审呢-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刑事辩护

在羁押期间,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可以申请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综合考量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 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罪行较轻,可能被判处上述刑罚,表明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般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这要求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能性,以及其是否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否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等因素。若其不会干扰证人作证、毁灭或伪造证据、串供,且不会对社会秩序和司法程序造成破坏,则可申请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其身体状况特殊,羁押可能会对其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或需要特殊的照顾和护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有利于保障其健康及婴儿的正常成长。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 刑事诉讼有严格的程序和期限规定。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办结,为避免超期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严重暴力犯罪等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若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第三项规定的特殊情形(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且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则可能例外。

三、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

  1.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申请方式: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及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据。申请人还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具备相应能力且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 决定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在接到申请后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同意,应签发相关决定书和通知书,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若不同意,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与违规后果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若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且可能会被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总结来说,羁押期间能否取保候审,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综合判断。若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并有可能获得批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