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未从中间获利违法吗-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刑事辩护

介绍贿赂未从中间获利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具体行为表现及主观目的,若在贿赂行为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或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即使未获利也可能构成犯罪;若仅作为信息提供者且无私利目的,则可能不构成犯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

  1. 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未遂)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及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若贿赂行为未实际成功,但已着手实施,则可能构成未遂。
    • 行为表现:例如,甲为获取政府工程项目承包权,向负责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乙拒绝接受,但甲的行为仍构成行贿罪(未遂)。同样,丙为使产品进入超市销售,向采购负责人丁行贿,丁拒绝接受,丙的行为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未遂)。
  2. 共同犯罪或介绍贿赂罪

    • 行为表现:如果中间人虽然没有直接收取好处,但在权钱交易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如收受请托人财物后转交给国家工作人员,或利用影响力促成贿赂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行贿罪的共同犯罪者、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或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者。例如,戊作为中间人,收受请托人财物后转交给国家工作人员己,即使戊未直接从中获利,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介绍贿赂罪。
  3.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 行为表现:如果中间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其钱财,即使中间人未直接收取好处,也可能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例如,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辛的近亲属壬财物,即使壬未直接收取好处,庚的行为仍可能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 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且贿赂行为没有实际发生:例如,行为人因误解或被误导向中间人给予财物,但事后及时发现并纠正,且未造成不良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不构成犯罪。
  • 中间人仅出于善意且无谋求私利之心,仅仅作为中间人“牵线搭桥”,并未直接参与贿赂行为,也未从中获利:这种情况下,中间人的行为可视为无罪行为。例如,癸出于善意,为朋友介绍认识某国家工作人员,但并未涉及任何贿赂行为或谋取私利,则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总结与建议

介绍贿赂未从中间获利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在判断时,应重点关注中间人在贿赂行为中的具体作用、行为表现以及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若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