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期间赠予的520能要回来吗-谭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婚姻家庭

在追求期间赠予的520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但具体还需根据赠与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赠与合同的性质:

    •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追求期间,一方为了表达爱意或增进感情,向另一方赠予小额财物(如520元),通常被视为一种自愿的、无偿的赠与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否则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2. 法定撤销情形:

    • 法定撤销情形主要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 在追求期间赠予的520元,通常不涉及上述法定撤销情形。因此,除非能证明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欺诈、胁迫等),否则赠与人难以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3. 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 如果赠与的财物并非小额,而是具有较大价值(如房产、车辆等),且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那么在双方未能结婚的情况下,赠与人可能有权要求返还。但这种情况下的赠与与追求期间赠予的520元性质不同。
    • 另外,如果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赠与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作出赠与,那么赠与人也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物。然而,这种情况在追求期间赠予小额财物中较为罕见。
  4. 实际建议:

    • 对于追求期间赠予的520元等小额财物,建议赠与人保持理性态度,不要过分纠结于财物的返还问题。毕竟,这些财物更多是表达爱意和增进感情的方式,而非投资或交易。
    • 如果双方关系确实无法继续发展,且赠与人确实希望挽回一些损失(尽管法律上可能难以支持),可以尝试与受赠人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某种共识或妥协。

总结来说,追求期间赠予的520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欺诈、胁迫等),否则赠与人应尊重赠与合同的性质和法律规定,不要过分纠结于财物的返还问题。如果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