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不能出本市还是县-陈云龙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通常指的是县级市,也就是说,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市范围,更不能随意离开到其他县或更远的地区。这一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的,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被取保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或干扰案件的正常进行。

离开所居住市、县的申请与批准

若因正当理由(如就医、探亲、工作需要等)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必须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离开的理由、时间、地点及返回计划等。执行机关在审查后,若认为离开请求合理且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会给予批准。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行动,并在返回后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到。

违反规定的后果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将视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1. 保证金处理: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
  2. 强制措施变更:执行机关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3. 刑事责任追究:若逃匿或干扰案件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与提醒

  1. 保持沟通:在取保候审期间,建议被取保人保持与执行机关的密切联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应及时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 遵守规定: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不要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积极配合:通过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早日解决案件,恢复自己的正常生活。

总结来说,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务必提前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