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信息微信传播 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文-孟令波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侵权纠纷

关于退役军人信息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到对退役军人荣誉、名誉的保护,以及对不当传播退役军人信息的整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及解读:

一、《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条文

  1. 第五条:使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有利于体现褒扬和激励作用,有利于维护退役军人良好形象,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解读:这一条明确了使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的基本原则,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且使用方式应有利于维护退役军人的良好形象和弘扬相关精神。
  2. 第七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者故意丑化、玷污、毁损退役军人荣誉标识。

    • 解读:这一条直接禁止了任何对退役军人荣誉标识的非法行为,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出租以及故意丑化、玷污、毁损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3. 第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退役军人的荣誉,不得利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开展有损军队、军人和退役军人形象的活动,不得以“退役军人”的名义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解读:这一条进一步强调了保护退役军人荣誉的重要性,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退役军人的荣誉,也不得利用退役军人荣誉标识进行有损形象的活动,或以退役军人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二、中央网信办关于网上涉退役军人不当行为和有害信息内容专项整治的相关规定

虽然这不是一部具体的法律法规,但它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明确指出了需要整治的涉退役军人不当行为和有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通过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佩戴军功章等方式营造虚假退役军人人设。
  2. 借“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制假售假、违规引流等违法违规营销牟利行为。
  3. 以“退役军人”名义销售假冒仿制的军服、军用装备等物品。
  4. 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发布谣言信息或误导性内容。
  5. 以“丑化”、“恶搞”等形式戏谑调侃退役生活,损害退役军人形象。
  6. 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制作发布穿着军装的虚假退役军人图片、视频。
  7. 虚构捏造“退役军人”身份实施网络诈骗、感情欺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根据《退役军人荣誉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议

在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退役军人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退役军人的荣誉和名誉,不传播虚假信息、不进行恶意炒作、不损害退役军人形象。同时,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综上所述,传播退役军人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维护退役军人的荣誉和名誉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