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下了之后就结案了吗-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行政纠纷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虽然标志着案件在法院诉讼程序的终结,但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结案”,其最终状态还需依据调解书的实际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从法律效力层面看

  1. 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 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致协议。一旦双方签收,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双方在该纠纷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调解书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具有强制执行力:

    • 若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确保调解书内容得到实际履行。这体现了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从司法程序层面看

  1. 终结诉讼程序:

    • 对于经法院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书签收后,该案件的诉讼程序即告终结。法院不再对同一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审理,这标志着案件在诉讼程序上的结束。
  2. 执行程序的启动:

    • 如一方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案件将进入执行程序。此时,虽诉讼程序已终结,但案件并未真正“结案”,因为还需要通过执行程序来确保调解书的实际履行。执行程序可能涉及财产调查、执行措施的实施等多个环节,直至调解书的内容得到完全履行或执行程序因特定原因终止。
  3. 特殊情况下的救济措施:

    • 若调解书制作或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或调解书本身存在错误、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再审或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原调解书可能被撤销或改正,案件可能重新进入审理或调解程序。此时,案件状态将发生变化,不再是简单的“结案”状态。

三、综合判断与建议

  • 判断案件是否真正“结案”:需综合考虑调解书的签收情况、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等因素。仅凭调解书的签发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案件已经了结,还需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和可能的救济措施。

  • 建议:在收到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读调解书的内容,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条款。同时,应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一方未履行义务,另一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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