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行政纠纷

“保全终结执行”这个表述可能涉及两个法律概念:“保全”和“终结执行”。不过,通常我们更常听到的是“执行终结”或“终结执行”,而“保全”一般与财产保全等措施相关。在这里,我主要解释“终结执行”的含义,并简要说明它与“保全”可能的关系。

终结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法定结案方式。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终结执行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终结执行的特点:

  • 终结执行是执行案件的一种彻底性退出方式,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以后也不再恢复。
  • 终结执行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消灭,不能再次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 裁定一经送达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就此结束。

与“保全”的关系:

“保全”通常指的是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而“终结执行”是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束方式。在保全措施实施后,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如上述的终结执行情形)导致执行程序无法继续,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执行。但“保全”本身并不直接导致“终结执行”,它们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概念。

总结:

“保全终结执行”这个表述可能有些混淆。更准确的说法可能是,在保全措施实施后,由于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法院裁定终结了执行程序。如果您遇到了具体的情况或案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