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子什么物品可以追缴-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行政纠纷

在办案过程中,可以追缴的物品主要包括违法所得、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下是对这些可追缴物品的详细解释:

  1. 违法所得:

    • 定义: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财物或利益。
    • 追缴原则:根据法律规定,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是为了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恢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 示例:如盗窃所得的财物、诈骗所得的款项、贪污受贿的赃款等,均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2. 违禁品:

    • 定义:违禁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销售、流通、持有的物品。
    • 追缴原则:违禁品由于其本身的违法性,一旦被发现,应当立即予以没收或销毁,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 示例:如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淫秽物品等,均属于违禁品,应当予以追缴并销毁。
  3. 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 定义:这是指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本人财物,如用于盗窃的工具、用于诈骗的假证件等。
    • 追缴原则:为了打击犯罪行为,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这些财物实施犯罪,应当对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追缴。
    • 示例:如犯罪分子用于盗窃的撬锁工具、用于诈骗的伪造公文等,均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