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摩托车正常行驶时被撞,修理费用能否由保险承担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事故责任划分及双方保险类型。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对方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时修理费用应由对方的交强险优先赔付(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对方商业三者险补充;若对方未投保或保额不足,则由对方个人承担。您无需动用自身保险。
若双方均有责任
修理费用需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若您负30%责任,对方负70%,则对方保险赔付您70%的修理费,剩余30%由您的车损险(若投保)承担;若未投保车损险,则需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
若您无责但对方逃逸或无力赔偿
若您投保了车损险,可向自身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即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修理费,再向对方追偿。但需注意:
若您未投保车损险
无论责任如何划分,您均需自行承担摩托车修理费用(对方全责时除外)。因此,建议摩托车主投保车损险以降低风险。
行动建议: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保险条款、事故现场情况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