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票据能转给别人-韩光玲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经济纠纷

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主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这三种典型的票据类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 汇票

    • 定义与性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 转让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例如,A企业收到B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后,若要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C企业,A企业只需在汇票背面进行背书签章,并交付给C企业即可完成转让。
    • 转让限制: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持票人背书转让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背书行为无效,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另外,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汇票依然有效,可以依法转让。
  2. 本票

    • 定义与性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 转让方式:本票的转让也采用背书的形式。持票人将本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时,同样需要在本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背书签章,并交付本票。比如,甲从银行取得一张银行本票后,要将其转让给乙,甲只需在本票上背书并交给乙,乙就取得了本票的相关权利。
    • 转让限制:与汇票类似,出票人在本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本票不得转让。若持票人违反规定背书转让,背书行为无效,背书人要承担本票责任。
  3. 支票

    • 定义与性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 转让方式:支票可以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但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因为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用于支取现金的。转账支票可以在背书后转让给其他人,以实现票据权利的转移。例如,丙收到一张转账支票后,若要将其转让给丁,丙需在支票背面背书签章并交付给丁。
    • 转让限制: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如果持票人转让了此类支票,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同时,支票的背书转让也有一定的连续性要求,即背书必须连续,否则持票人可能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在实际的票据转让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背书的规范性等问题,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票据转让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