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股东要什么材料-刘美锋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公司事务

在追缴股东相关责任或权益时,所需材料会根据具体追缴目的(如追缴出资、追缴违法所得、执行股东责任等)及案件性质(民事、刑事或行政)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情形下所需的核心材料清单及说明,供您参考:

1. 追缴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若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如货币出资未到账、非货币财产未过户或评估不实),需准备以下材料:

  • 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证明股东出资方式、金额、期限等约定;
  • 出资证明文件:如银行转账记录(货币出资)、资产评估报告(非货币财产出资)、产权过户证明(如房产、股权过户文件);
  • 验资报告(如有):证明股东出资是否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 公司财务记录:如会计账簿、审计报告,证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与约定不符;
  • 催缴通知及送达证明:公司曾要求股东补缴出资的书面通知及送达凭证(如邮件、快递回执)。

2. 追缴股东抽逃出资

若股东通过虚构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抽回已出资财产,需补充以下材料:

  • 资金流向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明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出至股东或关联方;
  • 交易合同及履行证据:若抽逃行为涉及虚假交易,需提供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等证明交易不真实;
  • 公司决议或会议记录:证明抽逃行为未经合法程序(如未经股东会同意);
  • 司法鉴定或审计报告:委托专业机构对资金流向、交易真实性进行鉴定。

3. 追缴股东违法所得(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

若股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需准备:

  • 犯罪事实证据:如公司财务记录、合同、邮件等证明股东侵占行为;
  • 司法机关立案材料:若已进入刑事程序,需提供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检察院《起诉书》等;
  • 损失计算依据:如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证明公司实际损失金额。

4. 执行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若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需补充:

  • 公司债务证明:如生效判决书、债权债务合同;
  • 股东责任认定证据:如一人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股东滥用权利的证据(如转移资产记录);
  • 执行申请材料:若已进入执行阶段,需提供法院《执行裁定书》、财产线索等。

5. 其他辅助材料

  • 股东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股东);
  • 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
  • 授权委托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伪造证据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 程序合规性:追缴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如先催缴、再诉讼或仲裁);
  3. 时效性: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若您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件或准备材料,可随时向我说明细节,我会结合案情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