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 1起 是否凡被法院限高的人 不能持护照坐飞机和高铁吗-郭昌海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交通事故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今年1月1日起,是否凡被法院限高的人不能持护照坐飞机和高铁”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限高”的含义。限高,全称为“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接下来,我们来看具体的限制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特别地,对于高铁,被执行人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2. 关于持护照坐飞机的问题,虽然该规定中并未直接提及护照,但乘坐飞机本身属于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之一。在实际操作中,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即使持有护照,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机票并乘坐飞机。因为航空公司与法院之间会有信息共享机制,一旦识别出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将拒绝为其提供购票和乘机服务。此外,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被限高的被执行人试图使用护照购票乘机,但最终被机场公安发现并通报给法院,执行法官立即采取了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从今年1月1日起(实际上这一限制措施在此之前就已存在并执行),凡被法院限高的人,不仅不能乘坐飞机(无论是否持有护照),也不能乘坐高铁的特定座位(如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这是法院为了保障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