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要几份材料-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行政纠纷

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您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确保异议的有效提出。以下是一份详细且清晰的材料清单,供您参考:

一、核心材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1. 申请人信息:

    • 自然人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被申请人信息:

    • 同样需要详细列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申请人信息格式相似。
  3. 请求事项:

    • 明确表述您希望将案件移送至哪个具体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4. 事实与理由:

    • 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阐述受诉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应明确指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与受诉法院不符的情况。
  5. 此致与签名/盖章:

    • 明确写出提出异议申请的法院名称,并由自然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同时注明申请日期。

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 自然人:

    •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身份及诉讼主体资格。
  2.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以证明其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三、证据材料

  1. 合同纠纷:

    • 提供与合同履行地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中的履行地点约定条款、接收货币一方的银行账户所在地证明、居住证明等。
  2. 侵权纠纷:

    • 提供能证明侵权行为发生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证据,如产品购买地、使用地凭证及损害地点的证明材料。
  3. 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案件类型,可能还需提供证明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等。

四、送达地址确认书

  • 提供您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法院及时、准确地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关于材料份数的特别说明:

  • 通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如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需要准备足够的份数以供法院审查。虽然具体份数可能因地区和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您至少需要准备一份正本和若干份副本(副本数量通常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确定,以确保每个当事人都能收到一份)。
  • 如果您打算在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提起上诉,那么根据司法实践及法院要求,您可能需要准备五份材料(包括上诉状正本一份及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的副本,通常为四份),以及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

注意事项:

  • 在提交资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的受理要求,并咨询相关法官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异议权以拖延诉讼进程。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准备材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