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伤残鉴定以后能不能去当兵”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的伤残等级以及具体的身体状况。
首先,根据最新的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对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评定为一级至三级残疾等级的公民,会作出免服兵役的结论。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伤残等级属于上述范围,那么您将不符合服兵役的条件。
然而,如果您的伤残等级并不在上述免服兵役的范围内,且您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那么您仍然有可能被征召入伍。但需要注意的是,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明确列出了一系列不符合应征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高、BMI、视力、听力、慢性疾病、精神病史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即使您的伤残等级不在免服兵役范围内,也需要确保您的身体状况符合这些具体要求。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是两个不同的环节。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应征报名则是您表达参军意愿并接受选拔的过程。在兵役登记时,您需要如实填写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伤残等级等信息,以便兵役机关能够准确评估您的服兵役能力。
最后,我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先详细了解当地的征兵政策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具体要求,并咨询专业的医疗人员或征兵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服兵役的条件。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