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离婚起诉是否还要回户籍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离婚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并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该地就视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此时,离婚诉讼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接下来,我们分析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被告仍在户籍地居住:那么,您作为原告,需要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被告已离开户籍地,并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您不一定需要回到被告的户籍地。
关于线上开庭的可能性:根据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如果案件情况允许,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法院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在线庭审。这为您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特别是当双方距离较远或存在其他不便前往法院的情况时。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在线庭审,具体还需根据案件情况、技术条件等因素由法院决定。
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您认为受理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您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将对此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回户籍地,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建议您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先了解清楚被告的居住情况,并咨询当地法院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同时,您也可以关注法院是否提供线上开庭等便利措施,以便更好地安排您的诉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