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损方对交通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徐新科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交通事故

如果受损方对交通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 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受损方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需注意:
  • 复核申请需明确陈述异议理由(如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并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
  • 复核期间原认定书暂不生效,但若复核维持原结论,则需以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1. 通过诉讼程序推翻认定结果
    若复核未获支持或未申请复核,受损方可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
  • 举证责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重大错误(如监控录像、鉴定报告等),法院将根据证据重新认定责任比例;
  • 法律后果:若法院采纳新证据,可能直接调整赔偿责任;若未采纳,则仍以认定书为准。
  1. 特殊情形下的救济途径
  • 刑事案件关联:若事故涉及交通肇事罪,受损方可要求检察院对认定书进行法律监督;
  • 程序违法:如认定过程中存在未调查取证、未听取陈述等程序瑕疵,可主张认定书无效。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并固定证据(如现场痕迹、行车记录仪视频等);
  2. 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复核或诉讼可行性;
  3. 注意时效限制,避免因逾期丧失救济权利。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